关于《郑州市防汛北路(汇智路-临湖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 索引号:679456687/2017-00041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项目环境,评价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5-02
  • 发布日期:2017-05-0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郑州市防汛北路(汇智路-临湖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郑州市防汛北路(汇智路-临湖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河南郑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市防汛北路(汇智路-临湖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郑州市防汛北路(汇智路-临湖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结论和建议,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据此落实环保设计和投资,项目西起汇智路,东至临湖路,规划红线宽度25m,全长744.38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以及绿化等工程。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城区。

    二、加强项目施工期管理,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在施工期必须积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期间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对施工噪声采取使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不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使其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 dB (A)。

    2. 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简单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道路分段施工,施工人员比较分散,且人数较少,施工期间可利用附近公厕,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渗座以防止粉尘流失。

    4.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城市管网。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清洁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5.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时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6.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避免二次扬尘产生。

    7.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应报有关部门批准,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正常投运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其中:

    1. 落实环评提出的噪声、绿化防护的具体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2. 项目的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和二次扬尘,通过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和洒水等管理措施,降低废气对道路沿线周围环境的影响。

    3.设置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予以卫生填埋,防止污染环境。

    四、做好项目场所及周围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尽快恢复施工期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五、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与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热力等部门密切配合、同期建设,避免重复开挖建设。

    六、未经环境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建设内容。

    七、项目建成,经环保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投用三个月内应向我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八、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由监察大队负责。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五年,如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其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该项目在环保申请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情形,则是严重违法行为,须承担由此产生引起的一切责任。

    十一、本次审批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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