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淮河路街道、嵩山路街道予以表彰奖励的决定

索 引 号:587058198/2017-00025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医疗卫生/业务信息/爱国卫生
发布机构:二七区爱卫办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5-03发布日期:2017-05-0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对淮河路街道、嵩山路街道予以表彰奖励的决定关于对淮河路街道、嵩山路街道予以表彰奖励的决定


 

各乡镇街道,区直及驻区各相关单位:

“双迎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双迎攻坚”工作决策部署,紧扣《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突出8个治理项目整治,齐心协力,克难攻坚,“双迎攻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在3月份全市“双迎攻坚”考核评比工作中,我区以及淮河路、嵩山路2个街道办事处被评为全市红旗单位,并分别获得10万元奖金。

为鼓励先进、鼓舞干劲,推动全区“双迎攻坚”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按照《二七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决定对淮河路、嵩山路2个街道办事处予以表彰,并分别奖励资金10万元,以资鼓励。

希望受表彰的2个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努力在下一阶段“双迎攻坚”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全区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团结协作、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攻坚克难,继续深入做好“双迎攻坚”各项工作,为“双迎攻坚”工作圆满完成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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