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53955/2017-00070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业务信息/其他 |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人事,人事工作,职称评价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5-04 | 发布日期:2017-05-04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评价范围,全面加强我区非公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全市统一安排,于5月2日至5月15日开展2017年非公有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价申报工作。
此项工作被纳入范围和对象为,在我区工作,并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非公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籍、档案、身份、单位性质、专业、职称等限制,只要符合我省规定的工程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均可通过区人社局或直接向市人社局职称处申报。通过“绿色通道”评审取得的资格与通过正常评审取得的资格有同等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