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水系水质提升工程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40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公示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5-05发布日期:2017-05-0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水系水质提升工程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水系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开评标会议于2017年5月3日9点30(北京时间)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准时召开,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水系水质提升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YZGJZ2017022202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武汉中科水生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公示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本次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河南富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焦女士

电话:0371-5656724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女士   程先生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3号中科金座大厦8楼

电话:0371-65928017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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