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上街区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83492/2017-0012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通知公告
文    号:上政文〔2017〕61号成文日期:2017-05-08发布日期:2017-05-0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上街区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上街区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8日

 

郑州市上街区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十次党代会、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豫发〔2016〕3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郑政文〔2017〕60号)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深化“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绩效考评制度,深化政务服务网建设与运用。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动简政放权,做好省政府、市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健全完善并联审批机制,优化内部连接机制和工作流程,主动与政务服务网对接,实现大厅内各并联审批窗口平行受理业务。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和子项设置,实现行政审批各要素、全过程的规范、优化、透明,裁量准则的可操作、可监督。

(三)加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精神,持续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全面落实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规定。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落实工商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五)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认真贯彻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程序的刚性约束;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作为2017年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重点,通过不定期调阅、抽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和规范性文件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工作;积极配合郑州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2017年10月底前,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将本单位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郑州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方便公众查询。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七)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

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超越法定权限决策、违反程序决策、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八)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认真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郑政〔2016〕37号) ,建立健全覆盖全区各行政机关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规则和配套保障措施,2017年12月底前,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全部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制度。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九)强化工作推进机制

将2017年确定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服务指导年”,严格落实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服务指导、情况交流、督促检查、分析评价四项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坚持以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着重加强政府对部门、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督促、指导和服务,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深化各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学习交流,推进全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均衡发展。

(十)探索行政执法风险防控

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风险防控体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风险防控,通过数据分析对比,有针对性地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防范执法人员执法违法。

(十一)探索“互联网十行政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逐步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平台。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中的应用。

(十二)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以基层为重点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评选和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发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导向作用;注重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进行全面升级打造,促使其成为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充分发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抓手作用。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十三)明确行政执法责任

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以及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梳理、调整。

(十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区本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制作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 化;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主动监督和受理投诉举报、事前事中规范与事后监督追责相结合的监督方式,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时、动态监管;贯彻实施《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十六)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十七)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整合力量资源,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考核工作制度,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效果评价机制,探索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健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制度,加强社会热点问题政策宣讲和舆情引导,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

(十八)提高政务公开能力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标准化建 设;加快推进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统筹服务资源、整合业务系统、统一服务标准、促进条块联通。

(十九)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规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统筹推进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等工作。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十)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

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 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固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二十一)发挥专门监督作用

加大专门监督力度,保障和支持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健全完善、认真执行行政监察制度,各级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完善审计制度,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15〕58号)要求,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持续跟踪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着力推动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十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 

各级政府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建立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及时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督促办理、调查处理和反馈回应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进一步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二十三)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加快推进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履行、监督考核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经费及场所装备的合理配置,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大力推进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全面开展工作;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监督,健全案件审理机制,创新案件审理方式,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充分运用调节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提升行政复议效果。

(二十五)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尊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深入推进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开展典型案例指导工作。

(二十六)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规定,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坚持依法、规范、高效调解矛盾纠纷,确保调解达成的协议合理合法有效;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机制;探索建立矛盾纠纷信息预警机制,加强民间纠纷矛盾信息统计和分析研判。深化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做好法律援助核心业务,在全区推行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

九、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七)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坚持和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峡窝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常务会议学法次数全年不少于4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法方式和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全年至少举办1期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测试,适当扩大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范围,改进测试方式,使测试工作经常化。

十、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机制

(二十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

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推动机构的作用,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加强组织推动机构建设,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推动落实。各级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要明确各成员单位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各成员单位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十九)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报告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国家《纲要》和省《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每年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明确任务措施,切实抓好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全年至少要听取2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三十)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 维、严格依法行政;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制度完善,落实监管责任,带头做好表率,自觉接受监督;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强化政府法制机构督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牵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切实加强法制力量建设,健全完善法制机构,选好建强法制工作队伍。

(三十一)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强化依法行政考核,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充实考核内容,突出考核重点,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和奖惩机制,对考核中发现工作推进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本通知中所列工作将作为 2017年度全区依法行政考核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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