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303/2017-0008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万滩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5-04 | 发布日期:2017-05-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加强技术培训。镇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结合镇情实际,重点做好单位内部及各行政村防控工作技术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规模养殖场(户)防疫技术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正确的免疫程序和操作技能,保证免疫质量和效果。
二、加强疫苗、耳标管理。镇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疫苗、耳标供应管理办法,防疫员切实做好疫苗、耳标领取、入库登记、出库登记等工作,保证疫苗、耳标都能快速准确追溯;进一步完善疫苗贮存设施,保证疫苗质量;积极探索建立强制免疫疫苗使用效果评估机制,及时科学评估疫苗使用效果。 三、加强信息报告制度。对疫苗领取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在春秋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行政村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的收集、统计、报告工作,保证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四、规范免疫操作。免疫时,做到一畜一针头,同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基层防疫员要随免随建立动物免疫档案,及时填写畜禽强制免疫登记二联单和畜禽养殖动态信息登记表,特别要做好使用疫苗的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耳标佩戴等记录,做到记录与耳标相符。 五、政府给予经费支持。镇政府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动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防疫经费监管,要求防疫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的,实行问责追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