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83157743/2017-0014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 关 键 词:社区,消防安全,网格 | |
| 文 号:新港发〔2017〕32号 | 成文日期:2017-05-08 | 发布日期:2017-05-08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部门、各管区、各村、各物业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安全,根据《新港办事处关于调整二、三级网格及人员的通知》(新港党〔2017〕22号),制定本意见。
一、 明确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网格责任
(一)村级网格
以村委会为单元划分村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
1.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及常识的宣传;
2.负责建立消防安全工作台帐,列出所在社区内的所有消防隐患清单;
3.办理上级交办的消防安全工作事项并上报处理结果;
4.依照消防安全隐患清单开展巡检,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巡查;
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日常监管,接到消防安全报警信息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二)社区楼栋网格
以楼栋为单元划分网格,网格人员负责网格内消防安全全面工作,具体负责对所包楼栋住户乱堆杂物影响消防通道行为及时制止,每天至少对所分包楼栋进行日巡查,对所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现场进行整改。
二、 强化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网格管理
(一)建立消防安全工作台帐
消防安全工作台账应包括网格内存在的消防隐患具体楼栋、具体楼层、具体问题、整改时间及整改效果。
(二)建立社区网格人员管理制度
村级网格负责整个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是该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楼栋网格人员负责网格内消防安全日常巡查工作,是该楼栋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