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4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招标,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5-08 | 发布日期:2017-05-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恒丰科创中心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恒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恒丰科创中心绿化景观工程施工;
2.2项目编号:YZGJZ2017050802;
2.3招标范围: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4项目概况:郑州恒丰科创中心项目位于新港办事处新港七路与梅河东路交叉口东北角;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绿化等相关内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伍仟万元;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近一年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3.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及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以职称证签发日期为准),且提供无在建承诺书(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近一年的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3.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部组成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均需提供岗位证书,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近一年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3.5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两份(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且合同面积五万平方米及以上,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人在郑州市须具有固定的养护机构;
3.6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单位出具承诺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须提供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
3.7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报名时间段内且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近一年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00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等相关资料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项目经理相关资料、技术负责人相关资料、拟参与项目管理人员相关资料、业绩材料、信誉要求相关材料、财务要求相关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授权委托人相关资料等。
以上资料均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关原件,留存胶装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注:报名时需携带资料请参照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恒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金融广场七楼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371-861971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7室
联 系 人:段先生、花女士
电 话:0371-68865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