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郑)食药监药行罚〔2017〕23号 | 新密市市区德厚堂大药房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药品案 | 新密市市区德厚堂大药房 | 410126197101143332 | 冯丙寅 | 新密市市区德厚堂大药房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三十四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3、没收非法财物。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2日 |
2 | (郑)食药监药行罚〔2017〕24号 | 郑州市中心医院生产劣药“复方硼酸鼻用软膏”案 | 郑州市中心医院 | 41604661-9 | 连鸿凯 | 郑州市中心医院生产劣药“复方硼酸鼻用软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没收非法财物。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25日 |
3 | (郑)食药监药行罚〔2017〕25号 |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销售劣药“小儿活血止痛颗粒、小儿接骨颗粒”案 |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 | 41653102-4 | 杜天信 |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销售劣药“小儿活血止痛颗粒、小儿接骨颗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3日 |
4 | (郑)食药监药行罚〔2017〕26号 | 郑州高新区通和药店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郑州高新区通和药店 | 410199600106183 | 景贤 | 郑州高新区通和药店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没收非法财物。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