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社保权益,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完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检查程序: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全面梳理监管事项。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事项,推广随机抽查机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社保稽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由稽查业务信息系统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全市参保企业的20%并逐年提高。
三、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为了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根据不同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明确随机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不局限于随机抽查。以人社局养老保险数据库中参保单位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按人社部要求,对数据库抽查对象2-3年全部检查一遍,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保稽查全覆盖,遏制用人单位少报漏报社保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实行“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遵法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加强培训指导。加强执法检查人员培训,转变执法检查工作理念,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严格执法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必须两人以上,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四)文明规范执法。执法过程中要规范检查行为,注重仪容仪表,使用执法用语,杜绝野蛮检查、粗暴检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稽查“双随机”行政检查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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