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喷泉景观工程结果公示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41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公示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5-10发布日期:2017-05-1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喷泉景观工程结果公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喷泉景观工程结果公示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富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喷泉景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喷泉景观工程

2、招标编号:YZGJZ2017041402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5月9日

评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水艺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欧亚水秀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东方经典实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发布媒体: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富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 0371-56567241

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393080

本次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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