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256/2017-0037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乡规划局郑东新区规划分局 | 关 键 词:其他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5-10 | 发布日期:2017-05-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城市用地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赋以一定用途和功能的土地的统称。是用于城市建设和满足城市机能运转所需要的土地。如城市的工厂、住宅、公园等城市设施的建筑活动,都要由土地来承载,而且各类功能用途的土地经过规划配置,使之具有城市整体而有机的运营功能。
用地分类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他用地。
居住用地: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绿地。
公共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普通仓库用地、危险品仓库用地、堆场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管道运输用地、港口用地、机场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道路用地、广场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供应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邮电设施用地、环境卫生设施用地、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殡葬设施用地、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 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
特殊用地: 军事用地、外事用地、保安用地.
水域和其他用地: 水域、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村镇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