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生计生委“双随机”抽查程序

  • 索引号:005252274/2017-000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郑州市卫计委
  • 关键词:双随机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5-09
  • 发布日期:2017-05-10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卫生计生委“双随机”抽查程序

    郑州市卫生计生委“双随机”抽查程序

    为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结合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检查程序:

    一、进一步清理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依托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对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列入行政权责清单,确保不漏项,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开。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我委共清理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0项。

    二、建立市场主体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一是把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检查的市场主体全部纳入,确保不遗漏,不在检查范围的,一律不列入,确保不越位,同时根据市场主体的变更定期对数据库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对被监督单位信息进行改版补全、底数核查和动态维护,防止被监督单位遗漏或重复,截止目前全市纳入抽查范围的市场主体(含县级监管主体)共计24891个。二是规范卫生计生名录库人员的推荐、审核程序,确保执法检查人员业务熟练,能够认真有效履行检查职责,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信息卡和卫生计生监督人力资源基本信息卡,结合实际对一线执法人员擅长专业进行核实填报,确定本单位“双随机”监督人员,要求监督员熟练掌握 “双随机”监督操作方法,截止目前全市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执法人员共计370名,其中市本级72名。

    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

    根据我市卫生计生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国家卫计委已部署抽查计划的,不再安排抽查;对已抽查过的市场主体,不再列入当年度抽查名单;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四、依法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

    (一)合理选择抽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抽查中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二)如实记录抽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四)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合检查事项,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对内存在多项检查事项的处室,合法合理地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市场主体一次性完成检查。

    五、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

    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
  • 郑州市卫生计生委双随机任务明细表2017.xlsx
  • 郑州市卫生计生委“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库.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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