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6193125/2017-0007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5-12 | 发布日期:2017-05-12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清洁行动,深入开展物业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给市民创造更加优良的居住环境,房产中心紧紧围绕城乡清洁行动工作要求,多举措加强此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召开物业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市政府会议精神,明确要求物业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因城乡清洁行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等现象,相关责任物业企业或开发建设单位,将采取措施直至整改达到规范要求。二是责任到人,对照排查。组织工作人员分成两组,分包54个物业小区,印制创建标准,发放到每个组员,对照标准逐个物业小区进行检查。三是建立台账,明确时限。针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分类处理。对于现场能够整改的,现场督促完成;对于问题严重,不能现场解决的,明确整改期限和企业责任人,拍照取证,清理后及时回复,采取分包人督导验收,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确保整改到位。
截止目前,巡查物业小区发现临时装修建筑垃圾堆放点7处,已全部按照市爱卫办检查标准整改规范,达到白天有彩条棚覆盖、晚上清理干净,达到日产日清,堆放点达到有围挡、有门,外围无遗撒垃圾等创建要求。对交付时间较长的物业小区,普遍存在垃圾桶破损、消防通道占压、绿化带内堆放杂物、黄土裸露、电动车充电私拉乱扯等行为的,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指正和事后复查相结合,监督落实到位。对于检查问题整改缓慢或未按照时限要求整改的4个物业项目,约谈企业负责人并督促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