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49/2017-0012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政务 | |
文 号:登政办〔2017〕26号 | 成文日期:2017-05-12 | 发布日期:2017-05-1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登封市2017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5月12日
登封市2017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暨“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郑州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郑政办〔2017〕38),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严格按照郑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以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互联网 政务服务”为引领,以“精准化改革、精细化管理、集成化服务、立体化监管”为核心,以提升中心功能、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审批运行为抓手,坚持“放、管、服”并重,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五单一网”制度改革,推动改革精准对接发展所需、群众所求,按照通过项目建设促投资、促结构调整、促作风转变、促民生改善的工作思路,着力破解项目建设和群众办事过程的难点和堵点问题,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和认同感,为我市世界历史文化旅游名城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配合郑州推动“两个融合”。按照郑州市整体工作部署,推动实现行政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网的融合、实体办事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的融合。
(二)承接落实“三个一批”。对中央、省、郑州市“再下放一批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再削减一批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再削减一批其他行政权力及审批过程中的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及时做好衔接落实,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三)实现“四个全部、三个过半”。“四个全部”即行政审批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办事大厅、与办事相关的证照信息类政府信息资源全部实现实时共享、市县两级办事大厅所有事项全部实现一口受理、电子监察系统对入网运行的行政权责清单事项全部实现无缝隙监管;“三个过半”即全环节跟踪跟办的重点建设项目数过半、全流程网上办理的行政权责事项数过半、即时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数过半。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组织实施并联审批。按照“一口受理”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并联审批机制,将与建设项目并联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并联审批机制,修订相关并联审批细则,优化内部连接机制和工作流程,并主动与政务服务网对接,实现大厅内各并联审批窗口平行受理业务。研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条件下,企业登记并联审批机制同“一口受理”机制有效融合的方向、方法,构建适应新要求的企业登记并联审批机制。
牵头单位:市重点项目办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质监局、发改委、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各相关并联审批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
(二)建立健全重点建设项目跟踪跟办机制。以建设项目审批为重点,明确专人,全程跟踪跟办重点建设项目的办理,建立跟踪跟办工作日志,发现并破解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办事难、办证慢、服务不到位等深层次问题,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2017年底,全市跟踪跟办的重点建设项目数量达到一半以上。
责任单位:市政务办、重点项目办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
(三)深化重点领域配套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责划转,人社、地税等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对社保费征收移交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制定应急预案,实现社保费征收平稳、有序过渡,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移交任务。继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严格按照“一口受理”要求,优化房屋交易和登记办事流程,实现部门业务办理无缝衔接、信息互通共享,同步调整改革涉及部门的权责事项清单,并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管,构建形成职责清晰、权责一致、法治保障、协同高效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社保局、地税局、财政局、房管中心、国土资源局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
(四)探索试行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积极申报郑州市行政处罚网上运行试点,运用“互联网 ”理念改革政务服务管理模式,实现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登记到执行全过程网上办理、网上监督、全程留痕。
牵头单位:市政务办、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信息网络中心,各相关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五)加大对“其他行政权力”和繁文缛节的清理。对行政权责清单中的“其他行政权力”进行再梳理,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涉及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减损其合法权益的其他权力,原则上一律取消;对我市未实施而其他地区实施的行政权力如实说明情况,对我市实施而其他地区未实施的行政权力,转为主动服务责任事项。加大行政审批和民生服务中的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清理力度,优化简化事项办理流程,对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探索建立申请人承诺制度,涉及申请人个人身份及与身份相关的其他个人事项,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不掌握相关情况的,办事时,可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虚假承诺的,除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将其虚假承诺情况通报有关机构,列入个人诚信档案。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大力精简办事环节,力争一半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即时办结。
牵头单位:市政务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区、办)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六)配合郑州做好政务服务网建设与运用。组织开展一次政务服务网信息维护培训,确保政务服务网信息内容准确、及时。配合郑州完成政务服务网建设任务,拓展升级政务服务网平台,推进实体办事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的融合发展,实现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权责事项入网运行,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全过程在线、全流程网上受理、办理、反馈。配合郑州市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建设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工商、公安、民政、计生等数据共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星级管理,推进政务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到2017年底,全市全流程网上办理的行政权责事项数过半。
牵头单位:市政务办、信息网络中心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区、办)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七)扎实全面推进“一口受理”。按照“受审分离”的思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推行综合受理窗口,各窗口平行受理业务,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依据社会需求和业务办理关联性,在各级办事大厅设立市场准入类、项目建设类、其他社会事务综合审批类、公共服务类、不动产交易与登记类等5个“一口受理”综合窗口。对申请量大、办理过程复杂的事项安排专门场所,分类别、分事项编制服务指南,设立咨询辅导区,实行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从根本上杜绝群众办事摸不清门、排多次队、中介困扰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
(八)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郑州市、县(市、区)、乡(镇、办)、村(社区)四级联动运行机制,推动联动系统功能提升,加强乡(镇、办)、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加快基层便民服务点软、硬件升级,配齐、配强专门工作人员,提高代办员水平。到2017年底,配合郑州市初步建成上下联通、信息互动、无缝衔接、运行高效的四级联动服务体系,确保48个四级联动事项系统配置全部到位并顺畅运行。
牵头单位:市政务办、信息网络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区、办)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九)细化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按照郑州市统一安排部署,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和投资项目代办中心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的基础上,制定出台《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及标准》,编制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和子项设置,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简化重组行政审批要素、优化再造行政审批流程、细化量化行政审批裁量标准,推进行政审批要素、流程和裁量准则的标准化,实现行政审批各要素、全过程的规范、优化、透明,裁量准则的可操作、可监督。
牵头单位:市政务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底
(十)加强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深入贯彻落实“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通过单位申请、市政务办转办、牵头部门审核、市政务办领导小组审议和公布等5个环节规范运行清单的动态调整,重大事项调整及时上报郑州。市政务办加大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协调、管理、跟踪、督查,将各级各部门执行情况纳入日清周结月通报机制,记入绩效考核档案,确保清单事项动态调整即时到位。
牵头部门:市政务办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区、办)
(十一)启动基层政务服务集中提供试点。以嵩阳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为试点,按照“一口受理”工作要求,强化基层平台建设,将乡(镇区、街道)、村(社区)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站)统一受理。优化规范服务事项内部办理流程,切实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嵩阳办等相关乡镇(区、办)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
(十二)加强中介服务管理。建立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对我市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内容进行调整。建立中介服务清单执行监管机制,推行惩戒淘汰和“黑名单”制度,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及个人列入“黑名单”,限制其提供中介服务。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将诚信状况与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等挂钩,形成“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的外部环境。探索在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中介机构服务投诉窗口,将与行政审批直接相关的检验、检测、鉴定、评估等中介服务纳入大厅运行和监管。
牵头单位:市政务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质监局、各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十三)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乡级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一站式办理、自助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延时办理、委托代办、全程跟办等服务,健全预登记、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为群众办事提供最大化便利。建立健全窗口工作人员绩效激励制度,调动窗口人员积极性,提高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政务办、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人社局,各乡镇(区、办)
(十四)实行电子监察系统全程监管。根据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同步调整电子监察系统事项名称、环节、流程、时限及人员等信息,并将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公共服务事项全流程纳入系统监管,查找并重点监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廉政风险点,实现全过程“看得见、管得住”,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信息网络中心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相关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
(十五)推行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推进行政审批受理情况、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的公开,实现行政审批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原则上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都要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牵头单位:市政务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放管服”改革的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一研究、部署,加强对人员、经费办公设施等软硬件保障,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工作推进的整体合力。市政务办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指导督促,量化目标、明确标准,确保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切实加强对牵头负责的改革工作的谋划和落实,确保工作任务、措施和效果“三到位”。对于国家、省和郑州市安排的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权责清单制度改革的其他工作,市政务办要按照职责分工,通知相关责任部门研究安排、组织推进,做到工作不漏项、任务有落实。
(二)扎实工作,突出实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放管服”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工作,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回头看”活动,针对改革中的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完善提高,固化提升改革成果。要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密切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想办法、建机制、破堵点,以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改革成果回应社会关注、群众关切,提升工作成效。
(三)严格监督,强化考核。“五单一网”和行政审批考核成绩列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和市绩效考核体系,市政务办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绩效考评办法,细化考核指标,以考核推动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公共服务优质提供。充分利用电子监察系统等科技手段,对进驻大厅事项进行实时全程监控,及时发现、纠正和制止行政审批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严格落实考核奖惩评价措施,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