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38/2017-00121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业务信息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关 键 词:能源,煤炭,通知 | |
文 号:登煤发〔2017〕15号 | 成文日期:2017-05-12 | 发布日期:2017-05-1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机关各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矿山救护队党支部、培训中心党支部: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委2017年5月8日研究决定:
张银松同志任中共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委员会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
冯翔同志任中共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委员会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
朱志昌同志任中共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委员会机关第三党支部书记;
赵新超同志任中共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委员会机关第四党支部书记;
黄晓锋同志任中共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委员会机关第五党支部书记;
郑丙须同志任中共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委员会老干部党支部书记;
郑东风同志任中共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委员会矿山救护队党支部书记;
王克宏同志任中共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委员会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党支部书记;
原各党支部书记自即日起自行免去。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