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郑州金牛建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技改井 井下水仓清淤申请的批复

索 引 号:005303238/2017-00090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业务信息
发布机构: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 键 词:能源,煤炭,批复
文    号:登煤重组办〔2017〕17号成文日期:2017-05-12发布日期:2017-05-12
体    裁:批复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郑州金牛建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技改井 井下水仓清淤申请的批复

阳城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郑州金牛建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10日收到《郑州金牛建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技改井关于中央水仓、采区水仓清淤的申请》(金牛建业〔2017〕32号)后,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6〕187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和当前即将进入汛期的情况,登封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郑州金牛建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技改井(以下简称金牛建业技改井)进行了现场复核,根据现场复核情况,经研究,原则同意建业技改井井下中央水仓、采区水仓清淤,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河南金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派驻以副总经理为组长的驻矿工作组,每班至少有1人跟班对井下清淤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严禁超人数、超地点、超范围进行作业。

 二、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确保所有人员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清淤前,必须编制清淤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并组织相关人员贯彻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作业。  

三、矿井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地点、人数、期限进行作业,八点班、四点班每班入井作业人数不得超过37人,零点班停止井下水仓清淤工作,入井人员不得超过5人。井下清淤时间自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6月12日。

四、严格落实矿级领导和中层人员“双带班”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五、加强矿井顶板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绳、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到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严防冒顶。

六、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确保井下水仓清淤地点风量满足需要,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防瓦斯超限作业。

七、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措施,加强监管,严防借隐患整改之名从事井下一切采掘作业。

 

附件:郑州金牛建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技改井水仓清淤项目表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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