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恒丰科创中心15#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42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5-12发布日期:2017-05-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恒丰科创中心15#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恒丰科创中心15#楼装修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恒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恒丰科创中心15#楼装修工程施工;

2.2项目编号: YZGJZ2017051101

2.3招标范围: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4项目概况:郑州恒丰科创中心项目位于新港办事处新港七路与梅河东路交叉口东北角,约2800平方米;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近六个月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3.4 拟参与项目管理人员(资料员、材料员、施工员等),具有岗位证书,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近六个月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3.5业绩要求:企业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6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单位出具承诺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须提供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

3.7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报名时间段内且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3.9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近六个月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00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等相关资料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相关资料、拟参与项目管理人员相关资料、业绩材料、信誉要求相关材料、财务要求相关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授权委托人相关资料等。

以上资料均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关原件,留存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注:报名时需携带资料请参照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恒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金融广场七楼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371-861971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5室

联 系 人:段先生、花女士

电    话:0371-6886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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