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港实验区“四定”集中化解矛盾纠纷

索 引 号:065270490/2017-0002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 键 词: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5-12发布日期:2017-05-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航空港实验区“四定”集中化解矛盾纠纷

航空港实验区采取定区域、定责任、定时段、定制度的办法,集中化解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至4月份,全区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49起,化解1221起,化解率达97.8%。

一是定区域,严密组织拉网式排查。全区形成以13个办事处为片,以179个村(社区)为点,以村民小组、居民小区为单元的网格化排查区域,针对辖区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和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伤害问题以及劳资纠纷多发性、日常性等特点开展拉网式集中排查,确保排查率达到100%。截至4月底,共排查调处民间纠纷等引起的轻微伤害问题151个、邻里矛盾纠纷449件、婚姻家庭纠纷125件、劳务纠纷87件。 

二是定责任,认真组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实验区司法行政部门与办事处签订责任书,办事处与辖区各民调委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实验区重大纠纷调解攻关组、突发矛盾调处应急组,成立14个调解志愿者服务队,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梳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调解组织包案机制,实施分片包干,推动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三是定时段,扎实开展滚动式排查调处。非重要敏感时期,办事处每月组织一次排查,村(社区)每周组织一次排查,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一般纠纷不出办事处”。 重要敏感时期,坚持日排查、日报告,对于重大疑难纠纷做到立即上报,并组织区重大纠纷调解攻关组、突发矛盾调处应急组共同探讨研究调处方案。

四是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新形势。实验区综治办定期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由各办事处汇报分析排查调处工作情况,研究讨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措施;办事处每周组织一次调解主任工作例会,由调解主任汇报分析辖区内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并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集中讨论分析,相互交流借鉴。实验区司法行政部门定期检查案件调解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各办事处、村(居)建立好工作台账,做到工作全程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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