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4042/2017-0010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文 号:郑建文〔2017〕60号 | 成文日期:2017-05-16 | 发布日期:2017-05-1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开发区建设局、各县(市、区)建设局: 为全面掌握我市民用建筑能耗状况,加强民用建筑运行节能管理,进一步做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有序高效推进我市年度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的通知》(豫建科〔2017〕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落实。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开发区建设局、各县(市、区)建设局要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合理分工,认真抓好全面落实。 二、积极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民用建筑能耗统计量大面广,涉及指标繁多,各开发区建设局、各县(市、区)建设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报表制度》有关要求,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数量完整可靠、真实、准确,不得迟报、拒报,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实施。 三、我市将进一步加大统计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各地市能耗统计执行情况将作为建筑节能专项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地统计数据上报时间、填报质量、统计数据分析报告编写质量等进行通报。 四、统计范围、内容及统计数量分配详见《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的通知》(豫建科〔2016〕10号) 五、统计报送时间:2016年度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 如有疑问请联系市节能墙改办及技术支持单位。 市节能墙改办:张 娜 电话:0371—67188815 省 建 科 院:王 丽 电话:0371—60995580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的通知》 《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
2017年5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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