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原西路街道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732464230/2017-0014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
  • 关键词:通知
  • 文号:中原西路办〔2017〕17号
  • 成文日期:2017-05-11
  • 发布日期:2017-05-16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中原西路街道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火灾防范作用,进一步提升社区消防管理水平,深刻吸取近期全市居民楼院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减少全区火灾事故的发生,街道决定在辖区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

    各村委会、各居委会:

    现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 11日

     

    中原西路街道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火灾防范作用,进一步提升社区消防管理水平,深刻吸取近期全市居民楼院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减少全区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央综治办等5部委《关于在乡镇街道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号)、公安部《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39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6〕179号)、《河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豫综治委〔2014〕11号)等文件要求,街道决定在辖区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坚持群防群治、综合治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2017年培育试点、全面推开,并逐年推进深化,力争“十三五”期间社区亡人火灾事故明显下降,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内容及标准

    (一)消防管理组织制度健全。

    1、社区消防管理责任主体明确。社区居委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初起火灾扑救和救援救助等工作。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无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楼院)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由社区确定的小区(楼院)“网格长”负责。

    2、消防管理制度健全。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完善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工作会议、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基础工作台帐。

    3、综合治理落实。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并作为本单位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将消防安全纳入视频监控范围,实时动态监控重点部位、公共活动场所和居民楼院等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核查,督促整改。已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信息平台的,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其中,统一和规范消防基础信息和日常检查信息采集、录入、报送、统计、分析等工作,提升治理效能。

    (二)消防通道安全畅通。

    1、消防车通道畅通。建筑之间不违章搭建建(构)筑物,不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作业场地,不设置遮挡排烟窗(口)或影响消防扑救的架空管线、广告牌、树木、绿化带等障碍物。

    2、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居民住宅的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被占用、堵塞、锁闭,未堆放影响安全疏散的物品。

    (三)电气及危险品管理规范。

    1、用电管理规范。居住建筑电气线路安装敷设规范,不随意拉接电线,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每幢住宅的总电源线进线依据国家标准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或报警装置。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依托专业技术力量,定期维护保养公共电气设备设施,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

    2、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规范。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应满足消防安全条件,采用不燃材料搭建,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应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

    3、危险物品使用管理规范。不违规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不在居民住宅存放、销售烟花、爆竹。

    (四)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

    1、建筑消防设施完备。各类建筑依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配备灭火器材。

    2、竖向管井封堵到位。住宅楼的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严密,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配电柜、电表箱等处不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3、消防设施维护到位。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4、消防控制室管理规范。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并在岗在位,熟悉灭火和应急处置程序,会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室设备。

    5、技术防范措施落实。引导居民家庭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备灭火器、逃生绳、防毒面具等灭火、逃生器材。街道办事处要在社区养老院、幼儿园、独居老人住处等弱势群体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

    (五)消防宣传措施实效管用。

    1、提示性宣传落实。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明确责任人,推举至少1名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并发挥其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的作用,采取面对面宣讲、上门提醒、发送短信等方式,提示居民群众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的位置,消防器材、逃生设备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

    2、常识宣传常态化。利用社区宣传栏(橱窗)、楼宇视频等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张贴资料、悬挂标语、播放短片等方式,向居民群众常态化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等消防常识。

    3、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制定完善社区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居民群众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4、建立消防体验室。街道办事处要在具备条件的社区,依托社区现有场所和设施建立消防体验室,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观、体验。

    (六)微型消防站有战斗力。

    1、建立微型消防站。每个社区建立1个微型消防站,队员不少于6人,设站长1人、队员5人,由受过基本灭火技能训练的保安员、治安联防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任,结合办公场所设微型消防站址和器材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2、规范执勤训练。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定期组织队员开展培训、训练、演练,使其熟悉本社区基本情况,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置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3、开展巡查宣传。结合日常工作,安排队员开展防火巡查,向居民群众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尤其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和家庭防火常识宣传。

    4、实行联勤联动。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调度指挥体系,接受业务指导,开展联勤联训,接到出动指令,能够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三、工作职责

    (一)街道办事处:加大消防经费投入,推动各社区建设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安全生产组织明确1名人员专门负责消防工作,经常到辖区各社区开展检查培训,督促落实消防职责。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按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并发挥联勤联动、处置初起火灾作用。

    (三)社区警务室:开展对社区消防工作人员、治安员、保安员的集中培训,定期联合社区开展消防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社区跟踪整改,未按期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处。

    (四)物业管理单位:按照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建设标准,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4月25日-2017年5月12日)。各村委会、各居委会要召开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社区和相关责任人员,层层组织发动部署,全面启动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5月12日-2017年12月31日)。2017年5月底前,街道要确定2个社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试点打造工作,推动实现消防安全规范管理。6月底前,要组织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做法。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各村委会、各居委会要及时总结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好的做法,推广好的经验,每年上报区政府评选命名一批消防安全社区。要建立落实定期复查、动态管理制度,对发生问题或不符合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标准的,上报区政府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命名等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居民住宅、“九小”场所“小火亡人”的有效举措。各街道办事处、区防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落实创建责任,成立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消防安全创建领导组织。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创建工作。

    (二)完善制度标准。各村委会、各居委会要结合实际,细化明确本辖区创建消防安全社区的具体目标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工作制度,落实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平安社区”创建范畴,对已命名的“平安社区”,指导规范和加强消防管理,2017年底前消防安全达标;对其它社区,要督促在创建“平安社区”的过程中,同步推进、同步落实消防管理措施。

    (三)推动工作落实。各村委会、各居委会要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多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要坚持先试点示范、再全面铺开,用典型引路的方法稳步推进。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预防和减少社区火灾事故的发生。

    自2017年7月份起,各村委会、各居委会要于每季度开始8日前将《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情况统计表》和《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情况台账》报街道安监办,2017年5月12日前上报动员部署情况和创建活动方案。

    附件
  • 区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情况统计表.doc
  • 区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情况台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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