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在省域内公开交易全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索 引 号:005252370/2017-0051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 键 词:宅基地,复垦券,补充通知
文    号:郑国土资文〔2017〕377号成文日期:2017-05-15发布日期:2017-05-1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在省域内公开交易全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政府关于复垦券使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复垦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保证在复垦券使用范围内的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公平、公正,现就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民生项目是指经政府批复改造方案的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合村并城等项目。民生项目涉及的安置用地,不使用复垦券;安置用地以外的商品住宅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使用复垦券A券(以下简称A券)。

二、商品住宅用地出让时,出让宗地需使用A券面积小于200亩的,土地竞买人持有出让宗地所需A券面积的50%可参与竞拍;出让宗地需使用A券面积超过200亩(含200亩)的,土地竞买人持有A券100亩可参与竞拍;出让宗地属民生项目中安置用地以外商品住宅用地的,土地竞买人不受持有A券数量限制参与竞拍。在土地竞买成功后,持有A券不足的竞得人,按当年之前(当年未交易的延续至上一年)A券最高成交价补齐出让宗地所需复垦券。

三、土地竞拍结束后,需补充复垦券的竞得人,及时到市国土资源局挂钩办核查所持复垦券数量,办理《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申请补充复垦券的函》,并将需补充A券价款转入出让公告中公布的指定账号。持转账凭证、《网上竞得证明》和《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申请补充复垦券的函》到省国土资源投资中心办理补充复垦券相关手续。

四、多家竞买人组成股份公司竞买商品住宅用地的,按各竞买人持股比例使用相应的复垦券。

五、各级土地储备机构及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将宗地信息报送市国土资源局挂钩办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均加盖报送单位公章):1、出让宗地农转用时地类表(收储的存量建设用地提供原国有土地证复印件);2、土地利用现状图;3、土地利用规划图;4、民生项目需提供项目改造方案批复复印件;5、商住混合用地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复印件。 以上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由报送单位负责。

本《通知》自发布日起正式执行,此前有关文件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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