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84/2017-0004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5-18 | 发布日期:2017-05-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中牟县“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精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营造中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中牟县审计局着力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
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亲自抓,抽调审计业务骨干为成员,合理分工,统筹兼顾。
二、覆盖全面、重点突出。本次审计重点对象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县属高校、人民团体;重点围绕2012年以来的违规收费、罚款、摊派;序列支出,公款私存,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等13种行为进行审计,同时对被审计单位的自查自纠进行审核和监督。
三、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财政监管、国资监管等日常工作相结合,与预算单位银行清理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采取银行账户对比、实地抽查账目、审阅文档、个别谈话调查等方式,对自查自纠不得力、隐瞒不报、有举报线索、有巡察反馈意见的单位重点抽查。
四、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对查处问题,既要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更注重治本,注重预防,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不断深化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体制改革,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构筑防止“小金库”死灰复燃的制度防线。
五、宽严相济,严格执纪问责。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从轻处罚;对弄虚作假、拒不纠正的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予以公开曝光,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