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工商质监局铭功路所规范暑期旅游市场经营行为

索 引 号:005271256/2017-0009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二七区工商局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5-19发布日期:2017-05-1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二七区工商质监局铭功路所规范暑期旅游市场经营行为

暑假将至,旅游市场又将很快进入出行高峰旺季。为整顿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旅游经营单位和从业者行为,减少旅游纠纷,保证消费者权益,二七区工商质监局铭功路所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于5月17日召开辖区旅游经营者专门会议,专项部署对旅行社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指导。

通过对几起旅行社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旅行社及其负责人被罚案例的介绍,蔡所长指出,时下旅游行业中存在一些热点投诉问题,比如: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欺行霸市、虚假广告、价格欺诈、强迫消费、擅自增点购物、以不合理低价组织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引起消费纠纷、服务质量差等,这些涉嫌违法经营行为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给旅游市场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的通知》和省局《关于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安全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结合讲解《旅游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文,蔡所长要求辖区旅游负责人做到以下几点。

一、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创新意识,从依法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出发,发挥旅行社健康积极的服务作用,切实负起市场主体责任,提升诚信守法水平,努力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二、积极配合工商质监局等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旅游市场经营者的工作职责。认真自查自纠,整改旅行社内部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参与旅游市场诚信建设,注重信息公示,树立信用约束理念,使诚信成为每一个旅行社经营者的自觉行动和追求。

三、推广使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积极配合管理部门,按照《旅游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推广使用各类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旅游经营者与旅游消费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四、配合工商质监所积极处理旅游消费投诉。及时依法处理有关旅游的投诉举报,维护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

通过召开行政指导会,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剖析旅游市场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及热点投诉举报问题,引导、帮助、指导旅游经营者依法合理从事经营活动,强化诚信守约意识,促进了旅游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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