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办事处召开“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加压会

索 引 号:326840448/2017-0008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会议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5-19发布日期:2017-05-1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清河办事处召开“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加压会5月18日下午,清河办事处组织全体班子成员、涉及有“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任务的包村干部和相关站所负责人,在办事处小会议室召开清河办事处“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加压会。会议由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保林主持。

5月18日下午,清河办事处组织全体班子成员、涉及有“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任务的包村干部和相关站所负责人,在办事处小会议室召开清河办事处“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加压会。会议由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保林主持。

会议通报了自实验区“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推进会以来,全办事处“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今后的 “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加压、再落实。力争在5月23日前全部完成整治取缔任务。

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压驱动。办事处全体班子成员、相关村包村干部和站所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等靠观望和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真正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力争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整治取缔任务。二是进一步明确任务,严格标准。被实验区纳入台帐的“小散乱污”企业,是这次整治取缔的重点。相关责任人要明确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向“小散乱污”企业负责人讲明利害、讲清政策、做好工作,动员其积极配合办事处开展工作,使被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达到“两停三搬离”标准。即停水、停电、生产原材料搬离、生产产品搬离、生产机器搬离。三是进一步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办事处规定,相关村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在没有完成任务之前,全部不准离开工作单位和地点,积极开展工作。办事处将加大对次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遵守工作纪律、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人将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人,办事处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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