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雁鸣湖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95178/2017-0020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雁政〔2017〕105号成文日期:2017-05-21发布日期:2017-05-2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雁鸣湖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

现将《雁鸣湖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21日 

 

雁鸣湖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村土地合理利用,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经济效益,进一步加快现代休闲农业发展步伐,全面实施我镇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方便群众、务求实效”为原则,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切实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法规咨询、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服务,进一步加快、规范土地流转工作,创新农村土地流转的有效形式,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自愿流转原则。承包方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以及流转的对象、方式和期限;受让方自主决定是否接受流转。流转过程中,承包方与受让方平等协商,约定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2.依法流转原则。农村土地流转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规范操作,完备手续。不得借流转的名义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3.有偿流转原则。农村土地流转应当是有偿的。土地流转的项目、标准、方式以及相关事宜由承包方与受让方协商约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流转当事人应得的收益。

三、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白钢林

副组长: 王 锋、孙迎彬、任建伟、李江波

成  员:霍进晓、王艳刚、张宝会、李变叶

       郭会见、贾晓蕾、各村支部书记

雁鸣湖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旅游推办。由李江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贾晓蕾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具体负责镇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指导和服务,各村以村“两委会”为依托,组建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委派一名村干部作为村服务站的信息报送员。

(三)镇级平台职能定位

1.辖区内信息的搜集、登记、核实、发布、储存、上报,提供土地流转中介服务;

2.指导和督促土地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负责土地流转合同登记、变更、备案,整理和保存土地流转档案资料,提供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

3.监督土地流转合同的履行,协助办理土地流转合同的鉴证,组织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4.负责或协助调解承包合同纠纷,化解矛盾。

5.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建设和村信息联络员的业务工作。

(四)村级平台职能定位

1.负责本村土地流转信息的搜集、登记、核实、备案与上报,引导有意向流转土地的农户进行规范流转;

2.组织确认流转田块的“四至”边界;

3.协助调解本村土地承包合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四、运行办法     

1.收集情况,摸清家底。全面收集、调查和掌握镇域内的土地资源状况,摸清底数,切实了解农户、业主的土地流转意愿,宣传农村土地流转政策。    

2.整理分类,发布信息。对收集到的土地资源信息及农户、业主流转意愿进行分类,通过整理后录入相关账簿,并在计算机内建立信息库,利用各村信息发布栏、便民服务平台、网络等平台发布土地流转信息。    

3.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对有流转意向的土地,实行分类指导,向外成规模推出。利用各种招商平台招商引资,主动邀请符合产业政策的业主、企业参与土地流转。流转员进村入户,传递业主的流转意愿,实现流入流出的有效对接。     

4.指导签约,纽带服务。结合镇审计办评估土地价格,搭建流转平台,核实主体资质和流转内容,提供规范文本,宣传流转法规。核实土地流转内容、程序、用途的合法性,资料的完整性。对申请鉴证的依法鉴证。审查合格,备份存档。    

5.发展产业,转移农民。开展技术服务,支持业主、企业、大户发展生产,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具体问题,提高规模经营效益,扩大生产经营,增加流出土地农民收入。组织协调已满期或中止流转的土地再流转。    

6.调解纠纷,维护权利。监督合同的履行,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土地纠纷调解制度,充分发挥镇、村两级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切实开展调解工作,把矛盾消化在基层。

五、时间安排
各村必须在2017年5月23日前,将村级土地流转信息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镇旅游推介中心),联系人:贾晓蕾,电话:15803816251。


附件
  • 雁鸣湖镇土地需求登记表.docx
  • 雁鸣湖镇土地流转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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