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93060/2017-00075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安监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5-22 | 发布日期:2017-05-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镇、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安监办,辖区化工医药企业:
为深刻汲取商丘市佳纳化工有限公司“3.23”燃爆事故教训,切实解决当前我区化工医药企业(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不到位的突出问题,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开展全区化工医药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7]69号)要求,从即日起至9月30日,组织开展全区化工医药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有效规范化工医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及时治理事故隐患,切实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区已建成的企业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化工医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三、整治内容
(一)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二)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专家进行审查,且未形成书面报告的;(三)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四)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且未形成书面报告的。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6月10日)。各镇、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安监办要动员、督促本辖区有关企业对照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并于6月10日前将本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报区安监局。
(二)执法检查阶段(6月10日至6月30日)。各镇、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安监办要积极配合区安监局开展本辖区化工医药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企业立即整改,确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尽快规范和完善。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至9月10日)。在执法检查基础上,各镇、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安监办要积极配合区安监局逐一核查辖区内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企业,区安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总结分析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各镇、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安监办要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形成总结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安监办要加强对本辖区企业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此次化工医药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工作契机,通过专项整治,将全区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得到大幅提升。
(二)严格执法检查。区安监局要在为企业做好主动服务和督促、指导的同时,进一步严格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对未履行“三同时”手续,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要依法予以查处;对不积极整改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停产停业整顿。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