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700079X/2017-001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京城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5-22 | 发布日期:2017-05-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沿街门店和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将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多合一场所越来越多,这些场所多为沿街门店和三合一场所。这类场所大多可燃物多,住宿场所和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没有严格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不健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极易发生各类火灾事故。
沿街门店和三合一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使员工知晓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的预防措施,会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1、检查是否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沿街门店和三合一场所不应使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不应使用电热炉、电加热器、电暖器、电饭锅、电熨斗、电热毯等大功率电热器具。
2、单位内部的重点部位、区域和重点岗位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3、建筑面积超过 300 平方米且生产、储存、经营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
4、员工宿舍的外窗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当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外窗或阳台必须设置金属栅栏时,设置的金属栅栏上应设置平开门,并在生产、经营时段保持开启状态。
5、查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封闭楼梯间)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6、查看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电气敷设、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内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到位、完整有效。
7、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应确保人员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打开;疏散楼梯宜通至屋顶平台;人员住宿宜设置在首层,并直通出口。
8、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和甲、乙、丙类可燃液体。
9、装饰装修材料应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禁止使用聚氨酯类以及在燃烧后产生大量有毒烟气的材料。
10、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等处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沿街门店和三合一场所必须另外设置室外疏散楼梯,且每层均应设置通向室外疏散梯的安全出口;当住宿人数不超过5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四层的场所,可采取设置逃生窗,配置逃生梯、逃生缓降器或架设通往相邻建筑物的逃生通道等方式,作为第二逃生出口。如遇到火灾要镇定冷静处理,切不可盲目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