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份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2.5%

索 引 号:005291388/2017-00106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统计/业务信息/贸易统计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关 键 词:业务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5-23发布日期:2017-05-2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1-4月份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2.5%

1-4月,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2.9亿元,同比增长12.5%。其中,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实现零售额22.1亿元,增长22.7%。

一、基本生活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速加快

1-4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基本生活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27亿元,同比增长57.3%。其中,粮油食品类增长99.6%,日用品类增长14.76%,而服装鞋帽类增长3.25%。

二、与居住相关类的商品消费增长较快

1-4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居住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6亿元,同比增长64.1%,比去年同期高40个百分点。其中建筑材料类增长56.6%,五金、电料类增长2.6倍。

三、交通类商品增速回落明显

1-4月,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汽车类增速仅为7.3%,比上年同期低10个百分点。而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速同为14.5%。

四、文化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持续增长

1-4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文化娱乐体育类实现商品零售额3541万元,同比增长了55.6%。其中,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23.5%,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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