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538178/2017-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审计局 | 关 键 词:财政,支出,预算,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5-24 | 发布日期:2017-05-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管城回族区审计局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主要职责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参与起草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政府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1.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 ( 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区属国有企业、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区政府部门管理,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区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审计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进行审计的事项。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区审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行政事业综合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区审计局共有编制23个,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职工22人,离退休7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9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2.75万元,财政拨款392.7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9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75万元,项目支出49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9.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43.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12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45万元;项目支出49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计392.75万元,比上年增加69.05万元。增加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系新增工作人员工资。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6.12万元。其中,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办公费52.10万元、印刷费5万元、工会经费(40%)1.16万元、工会经费(60%)1.74万元、福利费3.62万元。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6年没有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目录: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审计局2017年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