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

索 引 号:005275249/2017-0000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民政局关 键 词:部门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5-24发布日期:2017-05-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管城回族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 

管城回族区民政局及二级机构2017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


根据管财〔2017〕23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单位2017年预算情况进行公示,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年度检查和执法监察责任。

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贯彻上次政策和推行职业规范,指导全区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活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4、贯彻、落实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抚恤、评残、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工作。

5、组织和指导全区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协调处理军地、军民关系;督促检查双拥政策、法规的落实;争创“双拥模范区”。

6、负责全区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的接收工作;负责全区优抚对象的接收及待遇落实;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7、贯彻上级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全区灾情。

8、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贯彻上次政策和标准;贯彻上级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执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社会慈善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和捐赠工作。

9、贯彻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全区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界线变更及乡镇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监督检查全区行政区划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本辖区地名管理工作;推广并监督标准化地名使用;负责承办与接壤的县(市)、区勘定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边界争议和纠纷,确保边界稳定。

10、贯彻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及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区办理结婚、离婚、复婚登记工作;负责全区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儿童收养及登记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救助站管理建设工作。

11、拟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贯彻上级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负责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和社会老年福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2、组织拟定社会救助规划,贯彻上级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和临时救助工作;参与拟定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13、制订城乡基层群众组织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社区建设中长期规划,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工作并组织社区(村)两委成员参加培训。

14、负责新成立社区预审及报批。指导全区社区分类管理,做好星级社区和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2、农救双拥科

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4、社会事务科

5、党建办

下属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基层政权科、社区建设科、综合科等4个科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41人;实有人数在职职工50人,退休人员27人。  

二级机构共有编制16人,科级以上干部1人。其中:事业编制16人;在职职工16人,离退休人员0人。

四、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550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03.91万元,均为财政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5.87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五、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550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8.98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4588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4.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5.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14万元;其他45.87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

包括基本支出968.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0.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96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4588万元。

六、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5503.91万元,比上年增加65.41万元。增加原因:响应国家政策,对弱势群体的福利增加等原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地名普查45.3万元。

1.电脑  5台  单价0.45万元 2.打印机  5台 单价0.31万元  3. 沙发 4个  单价0.3万元       总价5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6.98万元。其中,办公费55.6万元,印刷费35万元,培训费7万元,维修费5万元 ,租赁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差旅费7万元,40%工会经费2.56万元,60%工会经费3.83万元,福利费7.99万元。

九、科目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即单位职工全年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医疗保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是单位的正常公务支出,包括单位办公费、电话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职工的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养老统筹、遗属补助等费用。

十、“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2017年我单位预算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接待费方面的费用,因我单位无相关业务,所以与去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

十一、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了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 。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目录: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017.5.25

 

 

 

    





附件
  • 民政局汇总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 预算公开管理文件.doc
  • 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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