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水务局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索 引 号:00529508X/2017-0005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水务局关 键 词: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5-24发布日期:2017-05-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水务局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水务局召开工作会议,明确任务,压实责任,通过四项举措,确保实现单位、水利施工工地及所管护的生态水系内“不点一处火,不冒一处烟”。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局属各单位、各建管局把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当期重要工作事项落到实处,明确本单位、本部门的防范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相应制度。严格对照工作任务和标准,细化工作,确保每片区域都有指定责任人。

二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广泛宣传教育,加强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在职责辖区内规范作业,杜绝明火出现。

三是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局机关成立督察组,定期、不定期对秸秆禁烧、露天明火管控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行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及时的,进行通报。实行连带责任制度,对未能及时发现问题的,督察组承担连带责任。

四是完善机制,总结提升。建立秸秆禁烧工作报送制度,各单位、各建管局要加大对所属部门、工程现场的督导力度,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并报送局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善会商研判机制,要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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