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处规范管理辖区内黄河浮桥

索 引 号:005291417/2017-0025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5-24发布日期:2017-05-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海事处规范管理辖区内黄河浮桥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海事处规范管理辖区内黄河浮桥

 

为确保辖区浮桥管理规范化,5月23日,由海事处处长陈培源带队,对我市鑫舟浮桥进行巡查,并组织浮桥公司负责人对《河南省浮桥管理办法》进行认真学习。

为了保障通行车辆和人员的安全,我市地方海事处执法人员的浮桥公司的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浮桥上必须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浮桥设置视频监控、两侧非机动车辆和行人的隔离通道,两端要设置计重设备、拦车杆、安全通行须知标牌和限速、限载、限高等标志,并安排专人指挥过往车辆。浮桥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各类应急措施,每天定时对浮桥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通过加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我市海事处特别提醒,为确保浮桥安全,严格禁止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危险货物的车辆,超限、超载车辆,客运载客车辆这3类车辆在我市浮桥上通行。如遇洪水、凌汛或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浮桥立刻无条件停运。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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