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58/2017-0037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5-25 | 发布日期:2017-05-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5月17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对位于登封市石道乡东岭的河南嵩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老年公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老年公寓一台电梯正在安装中,执法人员要求安装单位河南鑫矗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出示特种设备安装告知手续,现场安装人员无法提供该手续,执法人员当场向其下达登工商质监责改字[2017]0420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安装这台电梯,并于七日内办理安装告知手续。
2017年5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老年公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电梯已安装完成,且仍未办理安装告知手续,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设备进行查封,随即向该安装单位下达询问通知书,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