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5476/2017-000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司法局 | 关 键 词: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5-26 | 发布日期:2017-05-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管城回族区司法局是管城回族区政府下设的一个职能部门,隶属行政单位。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办、各行业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公证工作。配合市局开展全区律师工作机构和执业证年审(检)注册工作。
(4)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全区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对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7)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计划财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8)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的培训、轮训工作。
(9)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属于行政单位,我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法制宣传科、法律服务业工作管理科、基层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社区矫正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管城回族区司法局共有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68人,离退休人员5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82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73.32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性收费51.2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82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38万元,项目支出108.16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行政运行(司法)645.54万元,基层司法业务52.12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2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2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6.4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16.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8.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25万元;项目支出108.16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824.54万元。比上年总体减少167.46万元,减少原因是基层司法业务专项支出减少,。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5.25万元。其中,办公费22.6万元,印刷费10万元,培训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差旅费2.5万元,工会经费7.4万元,交通支出4万元,福利费9.25万元。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5万元。相比去年预算无增减变化,我局会合理安排公务招待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无政府采购情况。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目录: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