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鑫苑广晟置业有限公司鑫苑城十二号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索 引 号:555704589/2017-00070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审批受理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5-26发布日期:2017-05-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河南鑫苑广晟置业有限公司鑫苑城十二号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鑫苑广晟置业有限公司鑫苑城十二号院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1-66266025(行政审批科)

传  真:0371-66252080

通讯地址:郑州市商城路2号

邮  编:450000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示日期

河南鑫苑广晟置业有限公司鑫苑城十二号院建设项目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秋实路东、白桦路南


河南鑫苑广晟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河南鑫苑广晟置业有限公司总投资120000万元,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秋实路东、白桦路南建设“河南鑫苑广晟置业有限公司鑫苑城十二号院建设项目”,该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26101.79平方米,绿地面积7833.15平方米,容积率4.79,绿地率30.01%。拟建总建筑面积159170.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5008.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162.29平方米。地上建筑包括住宅118598.35平方米、幼儿园3500.00平方米、物业及配套设施2910平方米。该项目的配套设施包括便民店、消防等。


(1)废气的环境影响

项目地下停车场内汽车排放的汽车尾气经地下停车场排气口排出,排气口设置在绿化带旁且背向居住区域,这样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又能节约资源。通过环境空气自然流通稀释作用和周围绿化带的吸收作用,不会对居民生活和工作产生影响。

(2)废水的环境影响

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排放量为进入项目自建的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贾鲁河。

(3)噪声的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设备为加压水泵和地下车库排气系统的风机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噪声设备局布置于设备用房内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在经过减震,隔声等一系列措施后各对周围噪声环境影响不大,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

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物业人员、便民店及公建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采用垃圾袋分类袋装于垃圾收集台,用密闭容器统一收运,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项目固废采用以上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0170526-20170602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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