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工商质监局“3·15”投诉中心成功调解一起移动电视投诉案

索 引 号:005295186/2017-00116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业务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
发布机构:中牟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 键 词:监管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5-26发布日期:2017-05-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工商质监局“3·15”投诉中心成功调解一起移动电视投诉案

2017年5月19日上午,消费者藏先生来到中牟县工商质监局“3·15”投诉中心反映称,其于2017年5月12日在中牟县恒大百货商场一柜台内购买了一台步步高移动电视机,使用不到5天就出现屏幕划痕故障,找到销售方要求调换时遭到拒绝,无奈来到中心请求帮助。中心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立即通知商家前来调解。工作人员向商家耐心地讲解了有关法律法规,商家最终同意为消费者更换新机一台,藏先生对此调解表示非常满意。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