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11/2017-0005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
文 号:登文提字〔2017〕7号 | 成文日期:2017-05-25 | 发布日期:2017-05-26 |
体 裁:意见 | 生效日期:2017-05-25 | 废止日期 |
赵彦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1912年之前遗存碑刻登记、拓印存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案中说的在农村田野、坟墓、遗存有碑刻、匾额等,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小村落在消失,碑刻、匾额也在消失,这些问题确实存在,对其加强保护,适时开展拓印存档十分必要,我局将积极申报上级经费,开展此项工作。
2017年5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0371—68272569
联 系 人:陈文晓
抄 报:市政府、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