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路办事处关于印发2017年“三夏”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50874419/2017-0009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通知公告
文    号:金文〔2017〕28号成文日期:2017-05-26发布日期:2017-05-2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金光路办事处关于印发2017年“三夏”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

    《金光路办事处2017年“三夏”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金光路办事处         

                             2017年5月26日        

 

金光路办事处

2017年“三夏”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三夏”生产在即,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维护公共交通安全,促进农业经济良性循环发展,有效控制农作物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现象,保障辖区大气环境质量和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防治大气污染,改善人居环境为根本出发点,按照“疏堵结合、多元利用、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完善收储体系,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分类指导,逐步形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促进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利用,带动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我办范围内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途径、多角度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杜绝秸秆禁烧现象,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秸秆综合利用方式进一步优化,将秸秆禁烧纳入常态化管理范围,逐步形成办事处主导、村(社区)“三委”主抓、农民参与、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格局,确保全办“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出现焚烧污染”。

    三、实施措施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海报、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与大气污染治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积极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引导农民自觉投入到秸秆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彻底改变焚烧秸秆的陋习。各村(社区)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和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深入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努力争取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二)明确责任,禁烧工作细化到网格

    一是立足网格化管理,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是本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网格长及网格员是分包区域直接责任人。各级网格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要同办事处签订目标责任书,各组要同各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农户也要同各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负责,逐级落实。二是办事处切实保障秸秆禁烧工作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到位”。在“三夏”农忙季节,要积极组织人员成立秸秆禁烧督导组、巡逻组,深入田间、农户,坚守一线,对所辖区域进行全天候督导巡查,农办成立禁烧工作巡查小组,24小时不间断对辖区内禁烧情况及时排查,排查结果上报社会管理创新办公室,按照禁烧监管责任书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并通过网格化管理严格,做到以地定人、以火查人,严厉处罚,保证秸秆禁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将秸秆焚烧降到最低限度。

    (三)突出重点,严防死守

    坚持24小时禁烧制度,“三夏”禁烧期间,各级网格长要各负其责,突出重点,严防死守,在做好白天禁烧工作的同时,也要加强夜间值班。各级网格长、各村(社区)干部要轮流值班,做好夜间禁烧工作。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要带头做好表率,坚守工作岗位,保证24小时不间断排查,确保禁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四)强化服务,做好秸秆综合利用

    解决秸秆综合利用问题是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根本途径。全办要坚持以疏为主,疏堵并举,利用政策引导和补贴帮扶,鼓励拓宽秸秆利用途径:一是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二是大力发展秸秆饲料;三是要改进秸秆肥料化利用方式;四是要扩大和提升秸秆基料化规模和水平,激发群众综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禁烧问题。

    四、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各级网格长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搞好秸秆禁烧、环境卫生、道路管理、安全防火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谁出问题谁负责,确保我办在夏季秸秆禁烧期间“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出现焚烧污染”, 使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圆满完成。

    (一)加强领导,协调联动。成立2017年“三夏”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三夏”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早发动、早计划、早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查巡查。党工委副书记任冀军牵头督查问责工作;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薛晓东负责禁烧日常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艳芳负责秸秆禁烧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奖惩。对于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办事处禁烧工作督察组发现一处焚烧火点时对其所属地块的户主、组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其所在村(社区)罚款5万元;发现第二处焚烧火点对其所属地块的户主罚款1万元,并对所属组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对其所在村(社区)罚款10万元;发现第三处焚烧火点时,对其所属地块的户主罚款2万元并追究刑事责任、对其所属组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责令停职检查,并对其所在村(社区)罚款20万元。被郑州市督察组发现一处焚烧点,按照郑州市禁烧文件规定罚款100万元;依次倍增。禁烧工作结束后,要对整体禁烧工作进行总结,在“三夏”秸秆禁烧工作中对禁烧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出现焚烧秸秆和垃圾现象的村、网格,要追究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二级网格长及三级网格长、各网格员的责任,并在全办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和党政纪处理。全面禁烧成效显著,辖区内未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村(社区),要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也要进行表彰。

    (四)完善应急机制。各村(社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秸秆禁烧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专(兼)职消防队伍的作用,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控制火势。确保全办“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出现焚烧污染”。

 

    附件1:金光路办事处2017年“三夏”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金光路办事处2017年“三夏”秸秆禁烧工作人员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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