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 引 号:005275134/2017-0012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管城区人民政府关 键 词:预算,部门预算,2017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5-27发布日期:2017-05-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管城回族区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全区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积极向区委反映,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积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共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区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联系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工作和爱国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工商界社团代表人士及我区出国留学人员。 

5、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分析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态势,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8、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负责全区对台工作。

10、指导各乡(镇)、街道党委的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管理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联系管城黄埔同学会联络小组。

11、承办区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我单位属于财政全供单位,无二级机构。

我部内设机构办公室、民主党派科、归侨侨眷联合会、海外联谊会、台湾工作办公室、信息宣传科、党外知识分子科、党外干部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部共有编制15个,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职工20人,离退休12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50.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0.82万元(财政拨款350.82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5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82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50.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9.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24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350.82万元。比上年增加48.02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工资标准上调等,按照新的工资标准增加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3.20万元。其中,办公费35元,印刷费4.20元,培训费7.20万元,维护维修费1万元,差旅费6万元,会议费4.8万元,其他公用经费5万元,工会经费2.77万元,福利费3.46万元。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电脑,单价0.5万元,数量4个,共计2万元;

2.打印机,单价0.4万元,数量5个,共计2万元;

3.空调,单价0.4万元,数量5个,共计2万元 ;

4.复印机,单价0.5万元,数量4个,共计2万元;

5.家具一批,单价2万元,数量一批,共计2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目录: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
  • 管城区委统战部预算公开表格.xls
  • 预算公开管理文件.doc
  • 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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