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工商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协助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对本市两家企业的特种设备进行检验

索 引 号:005303158/2017-0037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5-27发布日期:2017-05-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工商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协助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对本市两家企业的特种设备进行检验

     2017年5月27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协助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张工,继续对本市企业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检验。1、对郑州市乡得旺食品有限公司数台用于卤制食品的压力容器,夹层锅进行年度检验。2、对登封市协合液化气储气站的一条压力管道,进行定期检验。在本市两家企业检验当中发现的几项问题,安监科工作人员以及张工要求两家企业设备负责人限期整改,并嘱咐企业设备负责人在日常管理中按照有关要求和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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