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3158/2017-0037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5-27 | 发布日期:2017-05-27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5月27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协助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张工,继续对本市企业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检验。1、对郑州市乡得旺食品有限公司数台用于卤制食品的压力容器,夹层锅进行年度检验。2、对登封市协合液化气储气站的一条压力管道,进行定期检验。在本市两家企业检验当中发现的几项问题,安监科工作人员以及张工要求两家企业设备负责人限期整改,并嘱咐企业设备负责人在日常管理中按照有关要求和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