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K23669941/2017-0017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通知公告,安全生产
文    号:少办〔2017〕81号成文日期:2017-05-27发布日期:2017-05-2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及省、郑州市《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办事处开展2017年(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通过集中宣教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筑牢基层基础,推动责任落实,大力普及安全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着力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养,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辖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办事处主任周莉为组长,办事处人大副主任贾颖舟 ,办事处副主任孟晓丹、办事处主任助理、工业办主任李东方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安监办,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安监办王万杰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全市性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动员活动

1、活动时间: 6月5日前

2、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动员会、电视讲话等形式,深入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各大商场、公交车、出租车、公园、公交站台的电子屏幕和临街建筑物大屏幕,都要打出安全生产标语或播放安全小常识、自救知识短片,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氛围,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开展《意见》精神学习贯彻系列宣讲活动

1、继续开展宣传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活动。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贯彻落实,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千万”对话谈心活动,同时采取领导同志署名文章、报刊社论、记者访谈、专家论坛等形式,利用报纸、电台、网站等主流媒体及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兴媒体,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强化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2、开展重点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谈“责任与担当”活动。在登封时讯开辟安全专刊(栏目),部分行业主管部门(规划所、路站、少林派出所、少林工商所、少林国土评、文教卫、民政所、林站、景区办、农办、水站、少林电管所等)主要领导就如何敢于担当、如何落实安全责任撰写体会文章分期刊出,相关单位的体会文章(字数控制在500字左右)经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后加盖公章于5月31日前报办事处安监办,电子版发至邮箱slbajb001@163.com。

责任单位:规划所、路站、少林派出所、少林工商所、少林国土评、文教卫、民政所、林站、景区办、农办、水站、少林电管所。

3、组织企业法人谈安全责任活动。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动员企业负责人为干部职工上一堂安全专题课,宣传安全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市安委办将选拔出优秀的专题课在电视台《安全登封》栏目播出。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和规划所、路站、少林派出所、少林工商所、少林国土评、文教卫、民政所、林站、景区办、农办、水站、少林电管所等行业主管部门。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开展安全社区、安全村镇、安全学校、安全企业创建工作。开发、制作安全动漫、安全口袋书、安全教材、安全挂图、安全标语等安全文化产品,向群众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红线意识、法律知识、安全常识等,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和规划所、路站、少林派出所、少林工商所、少林国土评、文教卫、民政所、林站、景区办、农办、水站、少林电管所等行业主管部门。

5、开展安全发展公益宣传提醒。在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播发以“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为主题的公益宣传广告。商场、车站、游园等人员密集场所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通讯运营部门要向公众专题推送安全常识。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三)举办“三周一日”系列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市政府安委会将在迎仙阁广场设置主会场,开展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主要形式包括:展出安全宣传板面;设置咨询台进行现场咨询答疑;发放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读本、画册、宣传页并悬挂安全宣传标语;开展万人签名活动、安全谜语有奖竞猜、安全警示教育展示等活动。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在本辖区设分会场,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2、开展安全生产“三周”专题活动。

一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5日至11日)。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企业为主,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播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等各种形式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是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2日至18日)。办事处将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平安之盾》、《生命无价》等警示教育片巡回放映活动。在手机上播发安全生产温馨提示,通过安全生产公益短信来倡导和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安全生产,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6月19日至25日)。市政府安委办牵头组织开展1次大型综合演练;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学校、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市燃气、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根据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同时,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四)开展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查找整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机、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广泛动员部署,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要从严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擅自施工”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典型的重大隐患在电视台等媒体予以曝光,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最严格的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五)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活动

各级、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省、郑州市举办的“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筹划。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登封市深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年实施意见》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协作联动,突出重点。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坚持做到开展活动“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大的作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协作配合,组织各级新闻单位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活动主题,制作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公益广告,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四)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原则,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五)强化督查,搞好总结。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办事处长效办将对各部门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总结通报表彰。各村(居)委会、处直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分别于5月30日前、7月5日前报安监办办公室。

联系电话:13939004555 

电子信箱:slbajb001@163.com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017年5月27日

 

附件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人命关天,安全至上

3.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4.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坚守安全红线,担当安全责任

7.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8.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9.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0.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2.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13.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14.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

15.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1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1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18.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违规要人命

19.企业要效益,安全是第一

20.深入开展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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