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众诚餐饮有限公司年消毒300万套餐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

  • 索引号:679456687/2017-00096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
  •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环保验收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5-27
  • 发布日期:2017-05-27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郑州众诚餐饮有限公司年消毒300万套餐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

    关于郑州众诚餐饮有限公司年消毒300万套餐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

     

    郑州众诚餐饮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郑州众诚餐饮有限公司年消毒300万套餐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环保验收事项已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并对郑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年消毒300万套餐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编号:YS201612074)进行审查,我局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该项目已建成并正常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生产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池与生活废水和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污水管道后进入郑州三棉纺织有限公司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经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食物残留物用厨余垃圾专用容器密闭存放,日产日清,容器每天在厨余垃圾清运走后及时清洗。

    3.项目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4.本项目一般生产性废物厨余垃圾、洗洁精废包装瓶及废包装膜边角料、员工生活垃圾和破损餐具全部交由郑州市高新区赵村环境治理办公室统一处理。

    三、郑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项目进行的环境监测结果(编号:YS201612074)表明:

    1.项目外排废水中COD、悬浮物、氨氮、LAS、动植物油日均值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项目厂址周界外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东厂界、北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中相应限值的要求。西车间边界紧邻空置厂房,南车间边界紧邻郑州三棉纺织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

    4、本项目一般生产性废物厨余垃圾、洗洁精废包装瓶及废包装膜边角料、员工生活垃圾和破损餐具全部交由郑州市高新区赵村环境治理办公室统一处理。

    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0.055吨/年、氨氮0.004吨/年:,满足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分配预支的增量指标。

    四、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该项目可以正式投入运行。未经环保部门同意,该项目的各项配套环保设施不得擅自停运,更不得擅自拆除。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物排放不得突破本批复确认的相应指标。

    五、项目日常环保监督检查工作由中原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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