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5134/2017-0013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管城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预算,部门预算,2017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5-28 | 发布日期:2017-05-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全区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
2、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与备案工作;受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区本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向区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备案审查;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异议的受理、办理工作。
3、负责组织全区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承担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涉法问题的解释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及修订等工作。
4、负责区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工作;参与或者协调区政府重大投资、采购的合同谈判和经济贸易谈判中的法律事务;(对依法信息公开进行审核);审核、修改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件。
5、负责组织对区政府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论证,提出法制建议。
6、代表区政府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区政府的行政、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代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等;监督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负责对本区行政执法主体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和公布,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并组织培训、发放行政执法证件、年度考核与监督。
8、代表区政府对全区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区政府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争议;负责受理和审查全区向区政府备案的行政执法决定。
9、负责组织综合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10、负责组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
11、负责组织实施区政府学法制度、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政府法制业务以及综合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12、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的相关工作。
13、开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理论政策研究、宣传、交流,开展政府法制业务工作交流。
14、负责本区规范性文件的解释、翻译审定、汇编。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设1个内设机构。
行政复议中心:负责区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工作;参与或者协调区政府重大投资、采购的合同谈判和经济贸易谈判中的法律事务;审核、修改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件;负责组织对区政府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论证,提出法制建议;代表区政府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区政府的行政、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代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等;监督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人员构成情况
管城回族区法制办公室人员共有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中主任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一套领导班子。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7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7万,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事业发展项目支出32万。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为0,于去年没有增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