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687149070/2017-0005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中小学生,暴力
文    号:东政〔2017〕88号成文日期:2017-05-27发布日期:2017-05-2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有关单位、各学校:

现将东华镇人民政府《2017年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27日

 东华镇2017年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切实维护我镇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6号)通知精神,现制定我镇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据,遵循“强化事先预防,及时应对事件、做好事后辅导”的工作原则,坚持“正面教育,全面预防,依法惩戒,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通过专题教育和专项整治,形成合力,为培养有理想、讲道德、守法纪的下一代提供坚实保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任务分工

(一)镇中心学校

一是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学校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督促各中小学校:1.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引导全体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2.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3.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二是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指导学校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要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主题活动、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编制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三是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将其纳入校园安全评比指标。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

四是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欺凌和暴力事件妥善处置后,学校要持续对当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对确实难以回归本校本班学习的当事学生,学校要妥善做好班级调整和转学工作。要认真做好学生欺凌和暴力典型事件通报工作,既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又要注意不过分渲染事件细节。

(二)镇综治办

加大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要依托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整合各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发挥青少年犯罪信息数据库作用,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动态研判。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区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校园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加大视频图像集成应用力度,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控。把学校周边作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部署和检查考核。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三)镇派出所

一是加强学生日常安全教育。督促社区民警切实发挥校园法制辅导员职责,每月到校工作1次以上,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分专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师生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督促教育部门及学校指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

二是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加强群防群治措施,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整治。认真梳理整治学校周边治安乱点,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黄赌毒”等治安乱点,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对于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利用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实行专案专办,坚决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身心健康。

(四)镇司法所

紧紧围绕预防和处置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扎实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使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构建法治、民主、和谐的育人环境,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提供法律服务,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五)镇团委

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举办法治报告会、模拟法庭等法治宣传和实践体验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养成遵规守纪的良好行为习惯。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护教育。依托校园心理资讯室,为青少年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和心理救助等服务。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护教育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六)镇妇联

引导家长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尽量多安排时间与孩子相互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提醒家长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自觉发挥榜样作用,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管、教而不当。

(七)镇文教办

强化市场监管,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协助上级文化部门加强对网吧、图书商店等的稽查整治,查处网吧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利用网吧经营场所传播有害文化信息等违法活动,加大对出版物经营门店的监管力度,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经营活动。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宣传预防制止校园欺凌暴力,增强正能量报道。开展弘扬优秀文化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文明素养。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预防和处置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是依法依规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必要手段,是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设立镇预防和处置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中心学校,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该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镇政府汇报,切实做到预防有效,处置得当。

(二)完善措施,及早预防。各行政村、镇直各有关单位、各学校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预防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采取有效的措施,实施早期干预,将欺凌和暴力遏制于萌芽阶段。

(三)互通信息,形成合力。预防和处置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作,需各单位共同参与,共同完成。各相关单位要畅通信息渠道,实施信息共享,及时沟通交流,每月22日前将进展情况报镇预防和处置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办公室,同时上报镇政府。

(四)落实责任,失职追责。对因履行职责不认真、安全措施不到位致使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欺凌和暴力事故的,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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