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郑)食药监械行罚〔2017〕9号 | 河南晶视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案 | 河南晶视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 | 914101037850725998 | 时耀兵 | 河南晶视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25日 |
2 | (郑)食药监食行罚〔2017〕33号 | 郑州市管城区味美思酒楼购进使用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案 | 郑州市管城区味美思酒楼 | 410104600227494(1-1) | 郭桂花 | 郑州市管城区味美思酒楼购进使用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非法财物。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26日 |
3 | (郑)食药监食行罚〔2017〕34号 | 新郑市果之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绿葡萄干”案 | 新郑市果之恋食品有限公司(分装) | 9141018457247544XA(1-1) | 王淑红 | 新郑市果之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绿葡萄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其他。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26日 |
4 | (郑)食药监食行罚〔2017〕27号 | 郑州市中原区百年张福记酒楼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案 | 中原区百年张福记酒楼 | 41010319650608102X | 张文玲 | 郑州市中原区百年张福记酒楼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18日 |
5 | (郑)食药监食行罚〔2017〕30号 | 郑州市管城区味美思酒楼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案 | 郑州市管城区味美思酒楼 | 410104600227494(1-1) | 郭桂花 | 郑州市管城区味美思酒楼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19日 |
6 | (郑)食药监食行罚〔2017〕32号 | 郑州市祥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红油薯片案 | 郑州市祥云食品有限公司 | 914101030522502390 | 毛祥兴 | 郑州市祥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红油薯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10日 |
7 | (郑)食药监食行罚〔2017〕28号 | 郑州国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霉菌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乳酪面包”案 | 郑州国润食品有限公司 | 914101830754288376(1-1) | 黄启帆 | 郑州国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霉菌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乳酪面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22日 |
8 | (郑)食药监食行罚〔2017〕29号 | 郑州人人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超限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郑州人人旺食品有限公司 | 914101030834973222(1-1) | 陈文非 | 郑州人人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超限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四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月16日 |
9 | (郑)食药监食行罚〔2017〕31号 | 郑州市维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蒸蛋糕案 | 郑州市维麦食品有限公司 | 91410100MA3X6AAG7X(1-1) | 游明全 | 郑州市维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蒸蛋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