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50860156/2017-0004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 文 号:龙源办〔2017〕39号 | 成文日期:2017-06-02 | 发布日期:2017-06-02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龙源路办事处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未成年人溺亡事故,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给社会和家庭带来巨大伤痛。为补齐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短板,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郑东新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防溺工作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各网格、各单位承担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职责,落实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教育、监护、防范等工作措施,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溺水宣传和巡查,坚决避免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原则
各科(室)、各网格和各单位,在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中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源头治理的原则;
2、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
4、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的原则;
5.坚持不履职必查,失职渎职必究的原则。
三、工作措施
1、排查隐患,澄清底数
普查登记建档。由综治办牵头负责,各网格开展一次水域安全普查活动。将所有河流、基坑、水塘、水井及所属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安全设施落实情况、安全巡查员落实情况、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等彻底排查,建立台账。特别是对学生喜欢去戏水游泳的重点河段、池塘等水域,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对学生上学放学经过的水域及容易发生落水等涉水隐患进行全面清查,意见建议,交由综治办汇总登记。
2、注重宣传,加强监护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扩大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到位率和覆盖面,切实增强学生及其家长的安全意识。要求学生做到在无家长的带领下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在水域附近,张贴悬挂宣传警示标语。各村、各网格对有未成年人的家庭上门入户,进行警示提醒,开展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帮助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
3、加强领导,强化督查
办事处组织督查组,对各网格、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定期督促检查。集中治理阶段每月专项督查不少于一次,重点检查重点水域是否都登记造册,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登记造册。
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疏于防范、失职渎职造成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着眼于社会公众和基层的要求,认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
(二)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各村、各网格、各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精心组织,由各包村网格长采取分片负责、包干到户等形式认真开展。
(三)相互协作,加强配合。宣传、排查活动中要加强沟通、交流,注意收集、宣传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和成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