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采购巡逻电瓶车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索 引 号:786213728/2017-0012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二七区人民政府关 键 词:政府采购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6-05发布日期:2017-06-0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采购巡逻电瓶车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委托,就该单位采购巡逻电瓶车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格条件、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采购巡逻电瓶车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二七政采谈判-2017-11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内容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采购巡逻电瓶车,共采购2辆,预算价14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须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检验报告。
  4、投标货物须具有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颁发的“电动巡逻车”检测报告。
  5、供应商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警务室或四轮汽车)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
  6、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7、投标人须供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电动巡逻车单笔5台项目制作及供货合同。
  8、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加谈判。
  五、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分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二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检测报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OSHSA18001体系认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供货合同、2016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文件时需查验原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六、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6月8日下午14:30-15:00
  谈判响应文件接受地点: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会议室
  七、谈判会议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7年6 月8日下午15:00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69383267
  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东北角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闫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371-68850950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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