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57/2017-0001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告成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告政[2017]109号 | 成文日期:2017-06-05 | 发布日期:2017-06-0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各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5月25日召开的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会和6月1日登封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关于对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会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的通知》(登环攻坚〔2017〕2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镇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治理集中行动
(一)狠抓扬尘污染治理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控措施,5月底至6月初,组织开展回头看,对辖区内在建的建筑、道路、拆迁、水利等施工项目,逐一排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全面落实网格员、管理员、监督员“三员”现场监管;突出市政建设、水利施工及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监管,对各类施工工地管理措施不到位等行为要严管重罚;突出夜间监管和夜查行动,严厉打击夜间违规作业。
全面加强对建筑、道路、市政、拆迁、水利工地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凡是不达标的要整顿,严重的要停工、追责。对未复检的工地,要抓紧组织申请验收,对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和三员制度的工地进行开工建设的,第一次红牌警告,第二次列入黑名单,第三次驱逐出告成镇。6月底前,取得明显效果。
牵头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爱卫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旅游管理办、各行政村
(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行动
对镇区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采取绿化和硬化相结合的防尘措施。路肩及道路中间分隔带绿化时,其内土面应低于路侧围砌,减少风蚀和水蚀作用,防止泥土外溢造成扬尘污染。镇区现有道路进行分级保洁,并根据季节、路况、天气等因素,按照“夏天无积水、冬天不结冰、常年保湿不起尘”的原则,科学合理开展洒水、洗扫和喷雾作业,实行全天候保洁。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0℃以下低温天气停止洒水。镇爱卫办负责镇区道路保洁,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乡村道路保洁,经济发展办负责企业厂区出入道路保洁。
责任单位:爱卫办、农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
(三)渣土车违规作业专项治理
坚决遏制渣土车扬尘污染严重情况。加盖硬隔离、硬密封,改造喷淋设施,要求加装喷水装置;要做到限量、限速、限时、限路和限油,出入镇区的渣土车要限量进行硬密封,对车的载重进行限量,晚上限速到40码以下,限固定的时间运输,限固定的道路,必须要用无烟柴油或者加处理器的柴油。对渣土车管理措施不到位的要严管重罚,突出夜间监管和夜查行动,严厉打击夜间违规作业。
牵头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派出所、交警二中队、环保中队、各行政村
(四)堆场扬尘污染治理
1.密闭存储。对于煤炭、煤矸石、矿石、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生产原料、粉煤灰等料堆,应利用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避免作业扬尘和风蚀起尘。
2.密闭作业。对于装卸作业频繁的原料堆,应在密闭车间中进行。对于少量的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活动,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
3.洒水喷淋。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
4.防尘覆盖。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废渣、建材等,应采取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
5、防风围挡。临时性废弃物堆、物料堆、散货堆场,应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要构筑围墙或挖坑填埋。
6.硬化稳定。对于露天堆场的坡面、场坪、路面及货运堆场、采石采矿场所等,应采取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7.绿化。对于长期堆放的废弃物(电厂灰、工业粉尘、废渣、矿渣等),在堆场表面积四周可种植植物,通过植物生长来固定废弃物堆,减少风蚀起尘。城市绿化带积尘积土应及时采取喷淋沉降等措施。
8.部门分工:环保中队会同镇经济发展办负责工业堆场、料场、渣场等扬尘污染治理监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秸秆禁烧扬尘污染治理,爱卫办负责生活垃圾、落叶等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各行政村负责其他渣堆、料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场所扬尘污染治理监管。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环保中队、农业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爱卫办、各行政村
(五)裸露土壤扬尘污染防治
镇区裸地实施绿化工程要采取以下措施:栽植行道树应随挖随植。成片绿化建设作业时,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采取围挡等防尘措施。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下一步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两次以上,以保证场地湿润不起尘;如遇4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牵头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二、深入开展小散乱污企业的集中整治取缔活动
5月31日以前全面完成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建立台账,月底之前排查必须要完成;6月30日以前要依法完成“小散乱污”企业的取缔整治;7月1日开始,要加强网格化日常监管和常态化的巡查监管,建立常态化、长效的管理机制,严防“小散乱污”死灰复燃;对全镇每周抽取2个行政村作为督查样本,凡是发现还有“小散乱污”企业的或者是没有列入台账或者列入台账没有整治到位的将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配合单位:国土所、工商质监所、环保中队、电管所、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各包村领导、各村组网格长
三、深入开展VOCS的集中治理行动
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集中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狠抓臭氧污染治理,指导全镇结合实际,开展VOCS企业错峰生产,开展汽修店综合整治,减少涉及VOCS污染作业、禁止高温期间进行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户外广告、墙体广告等使用有机溶剂的市政作业,加强对加油站监督管理和装卸油品管理,加强对餐饮的排放家中设施不集中的清洗和家具企业的喷漆管理等工作,尽可能减少臭氧污染排放,持续增加我镇优良天数。
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爱卫办、经济发展办、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四、全面开展辖区清洁行动
1.各行政村设立一街一巷清扫员,每周末组织一次全民大扫除活动及全镇清洗活动,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彻底清除道路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对背街小巷主要区域垃圾进行清除。结合周末大扫除,镇区楼顶每周清洁一次,彻底清除楼顶积尘和垃圾。镇区建筑物外立面有明显积泥等污渍的应当一周内彻底清除。建立各村清洁工作台账,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和通报。
牵头单位: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2.开展辖区垃圾清运工作,5月底镇爱卫办要拿出具体方案,6月初组织对辖区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逐一排查,进行集中清运,做到“五个统一”:统一清运计划,统一统筹调度,统一使用车辆,统一规定路线,统一规定场地。清扫车、洒水车24小时保洁好渣土车出入的固定道路。
镇爱卫办要向镇政府上报清运计划,爱卫办对计划进行平衡,把最急的,最重要的工程垃圾需要清运的优先清运出去;统一调度好人员、清扫车、洒水车,确保各方面各个村的平衡;统一使用车辆;统一规定路线;统一规定场地。辖区内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可采取加盖等临时措施,也可以采取一些绿化,对建筑垃圾管理措施不到位等行为要严管重罚。
牵头单位:爱卫办
责任单位:爱卫办、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各行政村
五、渣土运输管理
依法推行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运营模式,所有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必须纳入公司化管理,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清运企业必须满足(豫公明发〔2016〕344号文)相关要求,并经市住建局核准后方可从事建筑垃圾清运业务,未经核准的个体车辆和清运企业一律不准从事建筑垃圾清运业务。各行政村负责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运输车辆上路监管。
工程建设或施工单位必须将工地建筑垃圾运输交由经市住建局核准的清运企业运输。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要向镇政府提交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经审核统一后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
新购入建筑垃圾运输车必须为自动化密闭车辆。现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全部完成自动化密闭改装,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与市住建局联网,实现动态跟踪监管。
牵头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派出所、交警二中队、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爱卫办、各行政村
六、冬防期间扬尘污染管控
1.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冬防”期间,实施“封土行动”,辖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业。
2.“冬防”期间特许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实行镇长审批负责制,并由施工方向行业主管部门出具防尘抑尘承诺书,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扬尘控制,严格落实工地防尘抑尘措施。
3.施工工地应对其裸露土地落实100%抑尘网覆盖,抑尘网覆盖不到位或存在破损的应在24小时内整改和修复;已形成大面积裸土的未利用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全面停工时同步落实覆盖等防尘措施。
4.对冬防期间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管控不到位、车辆冲洗不彻底等造成扬尘污染,由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对施工方予以从重处罚,同时责令停工整改,连续两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冬防期间施工资格。
5.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负责监管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施工工地落实冬防措施;交警二中队负责监管道路施工工地落实冬防措施;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监管水利工程施工工地落实冬防措施;国土所负责监管土地整治等项目施工工地落实冬防措施。
牵头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交警二中队、爱卫办、农业服务中心、各行政村
七、动员全民参与
开展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守卫蓝天碧水”、“公众环保体验”、“环保卫士”、“绿色家园大家谈”、环保公益短信推送等宣传活动,推进“千万条环保标语”“六进”(进乡村、进学校、进机关、进商场、进社区、进企业),普及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牵头单位:宣传网络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环保中队、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工商质监所、中心学校、各行政村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镇经济发展办按照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标准,加强行业督促指导,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落实措施、完成时限和奖惩机制,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联合督导。成立督查组,定期暗查明访各村扬尘污染管控和防止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周报制度,并将督导结果计入对各村综合考评。对督查中发现的大气污染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全程督办、跟踪问效、一追到底,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责任,确保污染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严格执法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行为,镇经济发展办牵头,加强环保、村镇、住建、农业、水利、国土、公安等部门执法联动,全天候巡查、在线监控、流动监测等多种监管手段,严厉打击“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渣土车“跑冒滴漏”、建设工地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假停工、偷施工”“白天停工、夜间施工”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