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商业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48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6-05发布日期:2017-06-0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商业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商业服务中心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南省航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商业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2.2招标编号:YZGJZ2017050302

2.3工程概况: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商业服务中心项目选址位于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项目计划总建筑面积约5.3万平方米。工程包括1号楼、2号楼、3号楼及地下车库,其中地上面积35833.8平方米,地下面积17211.51平方米,合计53045.31平方米;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图纸会审、答疑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预留预埋和配合施工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及零星工程等。(空调工程、户外强电工程等附属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6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人民东路以南、规划工业三街以西

2.7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投资额:约1亿元

2.10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其他在建项目(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且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提供本单位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5月1日以来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类似施工业绩至少一份,项目经理2014年5月1日以来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类似施工业绩至少一份;

(注:时间以业绩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框架或框剪结构公共建筑(公共建筑是指:酒店、写字楼及商业综合体等)。

3.5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6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 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参加报名: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验后退还。

4.2报名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报名。

(以上证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加盖公司公章查询内容(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航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曲先生

电      话:0371-899082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与东风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

联  系  人:樊女士   黄先生

电      话:0371-5657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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